依规定,车祸后车主离开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车祸后车主为了推卸、逃脱责任而离开现场的行为,则属于逃逸。
依据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因此,要判断车主在车祸后离开的行为是否属于逃逸的关键就在于车主在离开时的主观心态,如果只是为了推卸、逃脱责任而离开,则属于逃逸行为。
2、车祸后车主用实际行为表明会承担责任或者为承担责任而离开现场的,依据规定,车主的离开行为可以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有以下情形:
(1)车主已与受害人达成协议后离开的
如果在车祸后,当事人对事故事实都没有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车主才离开的,此时即使另一方反悔报案,车主也不构成逃逸。
(2)车主是为抢救受伤者离开的
发生车祸后,如果车主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不算逃逸。
(3)车主是为筹集医药费离开的
车祸后,如果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该离开行为不算逃逸。
(4)车祸时车主不知道或不能发现已经发生了车祸事故,然后驾车驶离现场的,有证据证明则可以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依据规定,行为人需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否则不算逃逸。
(5)车祸后车主自己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不属于逃逸。
(6)车祸时车主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了的,有证据证明则可以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