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原告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使判决难以执行,会在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下申请法院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保全金额限于原告诉讼请求的范围。
申请有错误的,保全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甲公司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甲公司为实现债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冻结乙公司限额200万元的财产并得到支持,但最终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50万元货款,那么该种情形下属于保全错误吗?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因保全错误造成的损失吗?
首先,因财产保全错误而引起的诉讼属于侵权责任项下的诉讼,而侵权责任的成立应当包含:行为人主观存在过错、损害事实存在、行为违法性和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仅依据保全金额大于判决金额就认定为申请人主观存在过错和行为具有违法性显然是不合理的。
保全
其次,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时对法院通过实体审理后的结果是无法进行预见的,故不能因判决金额与财产保全金额存在差异就认定为保全错误。
最后,在实践中如果申请人在申请保全时根据已有的证据材料,未尽到了谨慎合理的注意义务,仍然主张较高的保全金额,而法院最终判决金额与保全金额相差甚大。那么,法院还是有可能会根据被申请人的起诉来认定保全错误,进而判决申请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